伟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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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8年,是一家从事专业化法律服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创立以来,伟豪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承“以人为本,合则有道”的企业精神,坚持高效务实的服务理念,本着勤勉合作的执业准则,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化、深层次的法律服务,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金融及公司治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并因此被西南政法大学授予 “教学实践基地”。

伟豪律师事务所自创立伊始,便坚持以“走专业化道路”为发展方向,经过数年坚持不懈地努力,目前已初步实现了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目标,其客户群体已基本突破泛市场化而细分为若干专业领域。

2007年伟豪律师事务所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高效专业的律师团队

伟豪律师事务所半数以上的合伙人具有法律硕士学位、房地产研究生及MBA学位,并兼有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职业资格。事务所主任杨家学律师现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行政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重庆法学会常务理事。2004年杨家学律师荣获重庆“诚信执业律师”称号,2006年当选重庆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2007年荣获“重庆市优秀律师”光荣称号。在杨家学律师的率领下,事务所以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律师担纲重任,以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确保客户在第一时间得到全面完善的法律帮助。

伟豪律师事务所为了实施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细化分工,特别重视律师之间的团队协作,设立了金融、土地整治、房地产开发、公司治理四个业务部门和行政、财务等后勤保障部门。设立的四个专业部门都是由在各个专业领域具有专长的合伙人负责,针对客户不同需求,事务所从不同的部门调配不同专长的律师,组成人数不一的服务团队,集合各自的优势,为客户提供最优的服务组合。通过接受服务,客户可以感知:伟豪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来源于事务所整体,而不是单一的律师个人。

专业的服务水准及丰富的执业经验

数年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极大地推动了伟豪律师事务所专业化服务的形成。伟豪律师参与了包括杨家坪步行街、天源化工厂整体开发、北部新区“金开大道”、江北区五桂路以及渝湘高速公路等全市若干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法律服务,担任了包括华润置业(重庆)公司、北京首钢集团重庆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国兴置业(重庆)公司、北京金奥联房地产(重庆)公司、中冶集团重庆中冶置业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知名房地产企业以及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公司、重庆港城集团、同舟集团、金鹏集团等若干重庆地产五十强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开发商和承包商解决了大量涉及拆迁、联建、转让、融资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并参与代理了多起“四久工程”的处置,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

在金融法律事务方面,伟豪律师事务所长期担任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成功代理了一系列涉及不良资产处置、个贷催收及票据纠纷等方面的重大疑难案件,尤其在担任建设银行重庆分行法律顾问过程中,为其办理个代催收案件时,我所律师团队开创性地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催收方案,采用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为银行挽回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亿元。经过我所不懈的努力,建行重庆市分行个人资产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在全国各省级分行中名列前茅,同时我所律师卓有成效地工作也得到总行的高度赞赏。我所接受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的委托,代理其与重庆长城资产公司关于不良资产剥离后的遗留处置问题。针对这一全国金融领域内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前沿法律问题,我所综合运用行政及司法手段全面展开调研及诉讼工作,突破个案的局限,运用高超娴熟的办案技巧,充分发挥律师的市场认知力和社会责任感,使该案一审、二审均获得圆满胜利。该案的胜诉不仅为农行重庆市分行挽回数千万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为此类关于不良资产剥离后的处置纠纷提供了成功的判例,避免了银行可能会因此遭受的巨大经济损失,在金融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影响力。

在公司治理法律服务方面,伟豪律师事务所擅长企业收购及改制等方面的法律运作。在与重庆市集体经济管理办公室的长期合作中,我所为重庆长安集团江川机械厂、重庆市中小企业局物资公司、北碚区经委风动工具厂等众多集体企业提供改制法律服务。在服务过程中,我所律师以其对大量涉及改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娴熟掌握并运用,良好的心理素质、询询善解的工作态度及深入细致的工作方式,赢得了来自政府主管部门及客户单位的高度赞誉。

不断提高的理论水平

伟豪律师事务所坚持走专业化道路,十分注重培养律师的专业化理论水平,通过制度规定及物质奖励等方式要求全所律师每季度必须提交一篇以上专业论文,并每年向专业律师提供全国范围内的职业培训机会,以鼓励律师不断完善执业能力,提高理论水平。伟豪律师事务所还编撰了法律应用刊物《伟豪律师》, 迄今创刊已逾四年,作为一本金融、房地产及公司法律事务的专业刊物,其强烈的实践性和针对性,赢得了广大业内外人士的赞誉和好评。2006年,事务所组织了数名资深专业律师,在杨家学律师的带领下,整合多年执业经验编著出版了《房地产开发流程》一书,该书的出版填补了目前建设领域法律事务系统理论研究的空白。

高度的敬业精神

伟豪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业作为毕生追求,更以严格的纪律和机制来确保律师在忠于法律的同时,能够及时协助客户预防和解决各类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利益。事务所十分注重在细化专业分工的基础上,进行各种资源的优先配置与整合,以客户的满意程度为重要的质量检验标准,为实施对律师法律服务过程的全程监督和指导,特别制定了律师服务联系表、客户服务确认书和质量反馈意见卡,保持和客户定期沟通和联系。以进一步提高律师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广泛的对外沟通

为确保客户的委托能够得到迅速处理,伟豪律师事务所数年来建立了与各级政府、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国外及香港地区以及北京、上海等著名律师事务所的良好沟通与协作渠道,极大地顺应了客户委托事项的千差万别以及对法律服务的特殊要求。事务所有信心保证,只要有我们的联络,客户的委托就会因良好的沟通网络而得到妥善处理。

优良的办公环境

伟豪律师事务所先后在重庆中心CBD解放碑时代豪苑及重庆最具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购置了近八百平方米的商务写字间,为每位专业律师提供最现代化的办公条件,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层次需求。

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在过去的几年中得到迅速而稳定的发展,在专业领域取得了不菲的业绩,并得到了业内外人士的普遍认可,这对于每一位伟豪律师来说既是鼓励又是鞭策,事务所将一如既往地秉承勤勉务实的专业精神,力争向每一位客户提供更加尽善尽美的法律服务。

附:伟豪律师事务所部分服务客户名单

重庆同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

重庆北部双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北方建设分公司

重庆中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房屋开发公司

中冶置业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首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世纪金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恒峰万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金鹏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富士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中亿置地有限公司

重庆钰茂地产有限公司

重庆海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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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023-63842730、63842885
传真:023-638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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